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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感染淋病影响胎儿

来源:淮安博爱医院  时间:2015-01-29 15:26   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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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,在自然流产的孕妇中,淋病导致的流产约占32%。妊娠中、晚期感染淋病后,易发展成播散性淋菌感染,引起羊膜腔内感染、羊膜早破、早产等并发症。病情严重的可发生产褥感染、产后败血症,危及母子的生命。如果妊娠期患淋病不进行***治疗,在分娩过程中,产道中的淋菌便会侵犯新生儿,常见的是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,约占新生儿眼炎的5—15,般出生4天双眼出现症状,治疗不及时,易导致角膜溃疡而失明。
     生育期妇女患淋病,几乎100%是通过性交感染,妊娠期淋病发病***为0.5%—0.7%。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、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,早期病变局限,有80%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,有的***出现脓性白带、尿频、尿痛等轻微症状,因此易被人所忽视,或误认为是般尿路炎症。这样就给淋菌以可乘之机,大量繁殖。在怀孕初期感染淋菌后,因宫腔尚未闭塞,淋菌会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性输卵管炎、淋菌性盆腔炎,更容易导致宫腔感染而流产。
 由此看来,孕妇患淋病,既祸害自身又殃及胎儿,应引起育龄期妇女的高度警惕。
   孕妇感染淋病,治疗时青霉素类抗生素,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者,可用头孢霉素类物(如大观霉素)。只要用及时、足量、***,***可达100%,般不影响胎儿。
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:对孕妇淋病治疗的同时,也要对有淋病的性伴侣进行***治疗,以防再次感染;忌乱找江湖游医和乱用滥用四环素类、氟哌酸等,以免危害胎儿发育;对孕妇做产前检查,必须将淋病筛查作为常规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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